可選角度
那份「我想要」,是蘋果給的嗎?
這一步的答案
蘋果沒說它能讓你滿足。那個承諾,是誰替它寫上的?
這一步已記住;回門廳可從這裡繼續。
證據、原文與反對意見
看原文與研究
Eye consciousness arises dependent on the eye and sights. The meeting of the three is contact. Contact is a requirement for the arising of what is felt as pleasant, painful, or neutral. When you experience a pleasant feeling, if you approve, welcome, and keep clinging to it, the underlying tendency to greed underlies that.
眼識依眼與色而生;三者會合是觸;觸是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生起的條件。受樂受時,若歡喜、迎接、持續執取,貪的隨眠就潛伏其中(mn148:28.1–28.3)。
白話看到之後有舒服、不舒服、沒感覺;舒服時一歡喜、一抓住,「還要」就在底下了。
早期經典,歸於佛陀 MN 148 六六經 · 原文 ↗
為什麼這樣推?
四層分開:呈現(紅)、辨認(蘋果)、感受(愉悅)、想要(再多一點)。研究量到第一層依條件;經文從第三層開始查:受樂受時,若歡喜、迎接、持續執取,貪的隨眠就在其中。
本站的運用:對象的呈現,和心替它寫的「滿足的承諾」,是可以分開的兩件事。喜歡不是錯;把喜歡升級成「沒有它我就不行」,才是被查的那一步。
我不服
「我就是喜歡它。喜歡有什麼錯?」 已回答(在這條路的範圍內)
沒有錯。享受和非要不可是兩件事;經文查的是「歡喜、迎接、持續執取」那一步。問自己一題就夠:它不在的時候,發生什麼?本站不替你製造不在。
依據:MN 148 mn148:28.2–28.3(歸於佛陀)
「它確實有用、確實好吃。」 已回答(在這條路的範圍內)
對。有用與好吃都照常;被查的不是效用,是把「有用」升級成「它能替我永久收尾」。
「如果是建構的,那就是假的。」 已回答(在這條路的範圍內)
本站對「假」的定義:把依條件的呈現當成獨立自存的實在。依條件的呈現仍然有作用;假的是你加上去的「獨立」。
「那擁有這一切的「我」在哪裡?」 另一條分支回答
這一題由隱藏的那道門查:畫面依條件而來,那個聲稱擁有每次畫面的「我」,憑什麼例外?
你把誰叫作「我」? ↗「神經科學證明了第八識、第七識?」 已回答(在這條路的範圍內)
沒有。神經科學沒有把這些論典的範疇操作化。本站用經論自己的語言教它們,並只標出具體的會合點(例如顏色依條件)。
不同意不是被判定什麼;「未解決」表示本站還沒有證據或論證可以回答它。
私人回報不是診斷;本站不說每個人都渴望蘋果,也不說每一個想要都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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