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選角度
到手之後,它還在嗎?
這一步的答案
它可以真有用、真值得珍惜。要另外查的是:你有沒有把「有了它」寫成「從此不再缺」。
這一步已記住;回門廳可從這裡繼續。
證據、原文與反對意見
證據在哪?
Berridge & Robinson (2016) 讀到:摘要
發現摘要:想要一個獎賞的腦機制,和喜歡它的程度的腦機制可以分離;想要由較大的系統(含中腦邊緣多巴胺)產生,喜歡由較小、較脆弱的系統中介,不依賴多巴胺。理論把成癮的核心放在「想要」被線索過度放大,而喜歡未必放大。
白話綜述說「想要」和「喜歡」在腦裡走不同的路,想要可以被放大而喜歡不變;主要是動物和成癮研究。
設計綜述(American Psychologist 71(8));回顧「想要」(incentive salience)與「喜歡」(享樂效果)的神經系統可分離性,以及誘因敏化理論
限制本站只讀摘要,不是新讀的原始實驗;用來說「想要與喜歡可分離」這個有限的區分,不說所有追求是成癮,也不把成功、恐懼或焦慮歸成單一化學物質。錢對食物、住房、照顧有真實作用。
看原文與研究
Eye consciousness arises dependent on the eye and sights. The meeting of the three is contact. Contact is a requirement for the arising of what is felt as pleasant, painful, or neutral. When you experience a pleasant feeling, if you approve, welcome, and keep clinging to it, the underlying tendency to greed underlies that.
眼識依眼與色而生;三者會合是觸;觸是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生起的條件。受樂受時,若歡喜、迎接、持續執取,貪的隨眠就潛伏其中(mn148:28.1–28.3)。
白話看到之後有舒服、不舒服、沒感覺;舒服時一歡喜、一抓住,「還要」就在底下了。
早期經典,歸於佛陀 MN 148 六六經 · 原文 ↗
為什麼這樣推?
把期待和抓取分開看:線索出現、期待升起、反應跟上——遊戲的獎勵和日常的追逐在這三步上可以比較。比較到此為止:錢對食物、住房、照顧有真實作用,本站不說錢和遊戲幣沒有分別。
研究上的一個有限區分:想要(wanting)和喜歡(liking)由可分離的系統中介。它只說「想要可以在喜歡不變的情況下被放大」,不說每個人永不滿足,也不說每一次感受必然導致渴愛。
我不服
「想要本來就正常。」 已回答(在這條路的範圍內)
對。想要、珍惜、謀生都正常;本站不把它們當病徵。查的只有那一步:把「有了它」寫成「從此不再缺」。
「錢跟遊戲幣沒差別?」 已回答(在這條路的範圍內)
有差別。錢對食物、住房、照顧有真實作用。可比較的只有線索、期待、反應這三步,不是價值。
「所以我永遠不會滿足?」 已回答(在這條路的範圍內)
本站不預設。這是你自己的例子才能回答的問題:到手之後,那份「不夠」有沒有結束?有的人有,有的人換了目標。
「感受一出現就是渴愛?」 已回答(在這條路的範圍內)
不是。經文說的是受樂受時「歡喜、迎接、持續執取」那一步才讓貪的隨眠潛伏;受本身不是過錯。
依據:MN 148(歸於佛陀)mn148:28.1–28.3
不同意不是被判定什麼;「未解決」表示本站還沒有證據或論證可以回答它。
私人回報不是診斷;不是所有喜惡都叫我執,不是所有追求都叫成癮。結論是看見期待與抓取,不是「我不存在」。
討論會提及這一步的解答。可先寫草稿;公開發言時再建立免費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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