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覺得你的覺知像鏡子一樣,連續不斷地照見眼前發生的一切。既然你一直在看,眼前的大活人換了,你會發現嗎?你的看法當然會,那麼大的變化。如果不注意可能不會。我不確定。看答案與白話解釋你覺得你的覺知像鏡子一樣,連續不斷地照見眼前發生的一切。一直在看,不保證一定報告察覺眼前的換人。白話交談對象變了,也不一定有報告察覺。「我一直在看」,不能替「眼前的變化我一定知道」簽名。Simons 與 Levin 1998 · 交談中的換人Simons 與 Levin(1998)讓人在問路交談中被抬過的門遮住片刻,隨後換另一人接著交談;第一個實驗的 15 位行人中,有 8 位沒有報告發現換人。白話交談對象被換了,這個情境中有些人沒有報告發現。這個換人情境留下的是察覺的回報,不是「知道者不存在」的結論。要檢查你另指的不變知道者,還得問:你憑什麼把它和正在發生的知道分開?SN 22.59 · 無我相經《無我相經》把色、受、想、行、識逐一檢查:若是我,應不惱害、能隨欲支配;又問無常、會苦的,適合認作「這是我的、我是這個、這是我的自我」嗎?經文的回答是否定。白話經文不把會變、會惱害、不全隨願的身心,認成「我的、我、我的自我」。經文的追問更進一步:不只是有沒有看見,而是這份身心經驗是否適合緊抓成「我的、我、我的自我」。這個論證有自己的前提,不是漏看換人的研究替它作結論。科學怎麼說Simons 與 Levin 1998 · 交談中的換人 ↗Simons 與 Levin(1998)讓人在問路交談中被抬過的門遮住片刻,隨後換另一人接著交談;第一個實驗的 15 位行人中,有 8 位沒有報告發現換人。白話交談對象被換了,這個情境中有些人沒有報告發現。描述性示例;沒有不換人的控制條件。第一實驗15人,7人報告注意到、8人未報告;不把未報告一律當成完全沒察覺,不由漏看推出覺知碎片、知道者不存在。佛法怎麼說SN 22.59 · 無我相經 ↗《無我相經》把色、受、想、行、識逐一檢查:若是我,應不惱害、能隨欲支配;又問無常、會苦的,適合認作「這是我的、我是這個、這是我的自我」嗎?經文的回答是否定。白話經文不把會變、會惱害、不全隨願的身心,認成「我的、我、我的自我」。這是經典明說前提的論證,不由手的錯覺或腦區分工直接推出。普通人、協調的身心、學習、作用與責任沒有被取消;但也不把「我是整個過程」當成免於無常、惱害與認領檢查的通行證。MN 18 ↗MN 18:以意與法為緣,生意識。白話心和想到的事相遇,才有那份知道;這句沒有在說哪塊腦先動。另一端放經文的條件說;不把腦電訊號對上意根,不說經典預告腦機制。我不服:我就是大腦與身體形成的整個過程,不需要不變的靈魂。簡答可以用我指這個人;但整個過程也仍要面對無常、惱害與認領的檢查。白話日常的整體保留,也不把「整個」當成免查的名字。這不是說只要不宣稱不變,就什麼都沒問題。把整個過程認作「我的、我、我的自我」,仍是經典要問是否適合緊抓的一份認領。佛法怎麼說SN 22.59 · 無我相經 ↗《無我相經》把色、受、想、行、識逐一檢查:若是我,應不惱害、能隨欲支配;又問無常、會苦的,適合認作「這是我的、我是這個、這是我的自我」嗎?經文的回答是否定。白話經文不把會變、會惱害、不全隨願的身心,認成「我的、我、我的自我」。這是經典明說前提的論證,不由手的錯覺或腦區分工直接推出。普通人、協調的身心、學習、作用與責任沒有被取消;但也不把「我是整個過程」當成免於無常、惱害與認領檢查的通行證。問/說這一步 ↗討論會提及這一步的解答。可先寫草稿;公開發言時再建立免費帳戶。回到本題解答 ↑ · 帶著疑問繼續 →我不服:知道什麼會變,不代表背後那個知道者會變。簡答對,內容變化本身不足以排除你另指的知道者;它需要自己的依據。白話不拿內容變化結案,也不把感到一直在當成不變的保證。MN18把具體的知道放進條件裡,SN22.59也不讓識免查。若另指不受條件影響的知道者,要說明它如何與正在發生的知道分開;這裡不假裝一份腦區研究已經排除它。若你另指一個不受條件影響的知道者,請給它自己的依據;「研究沒有推翻」不是「已經找到」。佛法怎麼說MN 18 ↗MN 18:以意與法為緣,生意識。白話心和想到的事相遇,才有那份知道;這句沒有在說哪塊腦先動。另一端放經文的條件說;不把腦電訊號對上意根,不說經典預告腦機制。SN 22.59 · 無我相經 ↗《無我相經》把色、受、想、行、識逐一檢查:若是我,應不惱害、能隨欲支配;又問無常、會苦的,適合認作「這是我的、我是這個、這是我的自我」嗎?經文的回答是否定。白話經文不把會變、會惱害、不全隨願的身心,認成「我的、我、我的自我」。這是經典明說前提的論證,不由手的錯覺或腦區分工直接推出。普通人、協調的身心、學習、作用與責任沒有被取消;但也不把「我是整個過程」當成免於無常、惱害與認領檢查的通行證。問/說這一步 ↗討論會提及這一步的解答。可先寫草稿;公開發言時再建立免費帳戶。回到本題解答 ↑ · 帶著疑問繼續 →我不服:我能引導注意、改變反應,這就是我在作主。簡答能轉向的能力保留;它的條件,以及把它認作我的那一步,仍可以查。白話保留能做事,再查能力怎麼來、又被怎麼認作我。能力受條件影響,不等於能力沒有作用。這一分支不要求先走完任何另一道門,也不把日常的「我決定」偷偷改成你主張了不依條件的主人。佛法怎麼說SN 22.59 · 無我相經 ↗《無我相經》把色、受、想、行、識逐一檢查:若是我,應不惱害、能隨欲支配;又問無常、會苦的,適合認作「這是我的、我是這個、這是我的自我」嗎?經文的回答是否定。白話經文不把會變、會惱害、不全隨願的身心,認成「我的、我、我的自我」。這是經典明說前提的論證,不由手的錯覺或腦區分工直接推出。普通人、協調的身心、學習、作用與責任沒有被取消;但也不把「我是整個過程」當成免於無常、惱害與認領檢查的通行證。MN 19 ↗MN 19:常思惟、常考察什麼,心就傾向什麼。白話心裡常轉什麼,心就往那邊傾。這是經典對傾向的說法,不是這次觀察會改變什麼的保證。問/說這一步 ↗討論會提及這一步的解答。可先寫草稿;公開發言時再建立免費帳戶。回到本題解答 ↑ · 帶著疑問繼續 →我不服:為什麼一定要完全聽使喚,才可以說是我?簡答這是經文論證明說的前提;你可以挑戰它,研究不能替這個前提直接作結論。白話把經典的前提說清楚,不把它當成實驗自己給的定義。佛法怎麼說SN 22.59 · 無我相經 ↗《無我相經》把色、受、想、行、識逐一檢查:若是我,應不惱害、能隨欲支配;又問無常、會苦的,適合認作「這是我的、我是這個、這是我的自我」嗎?經文的回答是否定。白話經文不把會變、會惱害、不全隨願的身心,認成「我的、我、我的自我」。這是經典明說前提的論證,不由手的錯覺或腦區分工直接推出。普通人、協調的身心、學習、作用與責任沒有被取消;但也不把「我是整個過程」當成免於無常、惱害與認領檢查的通行證。問/說這一步 ↗討論會提及這一步的解答。可先寫草稿;公開發言時再建立免費帳戶。回到本題解答 ↑ · 帶著疑問繼續 →
Simons 與 Levin 1998 · 交談中的換人 ↗Simons 與 Levin(1998)讓人在問路交談中被抬過的門遮住片刻,隨後換另一人接著交談;第一個實驗的 15 位行人中,有 8 位沒有報告發現換人。白話交談對象被換了,這個情境中有些人沒有報告發現。描述性示例;沒有不換人的控制條件。第一實驗15人,7人報告注意到、8人未報告;不把未報告一律當成完全沒察覺,不由漏看推出覺知碎片、知道者不存在。
SN 22.59 · 無我相經 ↗《無我相經》把色、受、想、行、識逐一檢查:若是我,應不惱害、能隨欲支配;又問無常、會苦的,適合認作「這是我的、我是這個、這是我的自我」嗎?經文的回答是否定。白話經文不把會變、會惱害、不全隨願的身心,認成「我的、我、我的自我」。這是經典明說前提的論證,不由手的錯覺或腦區分工直接推出。普通人、協調的身心、學習、作用與責任沒有被取消;但也不把「我是整個過程」當成免於無常、惱害與認領檢查的通行證。
SN 22.59 · 無我相經 ↗《無我相經》把色、受、想、行、識逐一檢查:若是我,應不惱害、能隨欲支配;又問無常、會苦的,適合認作「這是我的、我是這個、這是我的自我」嗎?經文的回答是否定。白話經文不把會變、會惱害、不全隨願的身心,認成「我的、我、我的自我」。這是經典明說前提的論證,不由手的錯覺或腦區分工直接推出。普通人、協調的身心、學習、作用與責任沒有被取消;但也不把「我是整個過程」當成免於無常、惱害與認領檢查的通行證。
SN 22.59 · 無我相經 ↗《無我相經》把色、受、想、行、識逐一檢查:若是我,應不惱害、能隨欲支配;又問無常、會苦的,適合認作「這是我的、我是這個、這是我的自我」嗎?經文的回答是否定。白話經文不把會變、會惱害、不全隨願的身心,認成「我的、我、我的自我」。這是經典明說前提的論證,不由手的錯覺或腦區分工直接推出。普通人、協調的身心、學習、作用與責任沒有被取消;但也不把「我是整個過程」當成免於無常、惱害與認領檢查的通行證。
SN 22.59 · 無我相經 ↗《無我相經》把色、受、想、行、識逐一檢查:若是我,應不惱害、能隨欲支配;又問無常、會苦的,適合認作「這是我的、我是這個、這是我的自我」嗎?經文的回答是否定。白話經文不把會變、會惱害、不全隨願的身心,認成「我的、我、我的自我」。這是經典明說前提的論證,不由手的錯覺或腦區分工直接推出。普通人、協調的身心、學習、作用與責任沒有被取消;但也不把「我是整個過程」當成免於無常、惱害與認領檢查的通行證。
SN 22.59 · 無我相經 ↗《無我相經》把色、受、想、行、識逐一檢查:若是我,應不惱害、能隨欲支配;又問無常、會苦的,適合認作「這是我的、我是這個、這是我的自我」嗎?經文的回答是否定。白話經文不把會變、會惱害、不全隨願的身心,認成「我的、我、我的自我」。這是經典明說前提的論證,不由手的錯覺或腦區分工直接推出。普通人、協調的身心、學習、作用與責任沒有被取消;但也不把「我是整個過程」當成免於無常、惱害與認領檢查的通行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