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排金屬桿貼在小腿上。四十一度單摸只是溫,十八度單摸只是涼;兩種都不燙、不冰。研究者把溫的和涼的交錯排在一起,每根桿子的溫度都沒換。二十位受試者會:溫的不難受,涼的也不難受,排在一起呢?先押一個一樣:溫的還是溫,涼的還是涼。介於兩者之間,像摸到微溫的東西。比單摸溫的、單摸涼的都更不愉快。不選,先看答案看答案與白話解釋更不愉快。兩個溫度各自都不壞,不愉快是排在一起才出現的。白話交錯排在一起,比單獨的涼和單獨的溫都評得更不愉快。「痛」只到趨勢,論文不說它一定痛。一樣:溫的還是溫,涼的還是涼。:合理,也是錯的。每一根桿子都沒換,評分卻變了:比哪一個單獨溫度都更不愉快。介於兩者之間,像摸到微溫的東西。:這是很自然的平均;結果沒有平均。交錯的柵欄比兩種單獨溫度都評得更不愉快。比單摸溫的、單摸涼的都更不愉快。:你押中了。再問一層:那份不愉快不在溫的桿子上,也不在涼的上。它在哪裡?下次你說「這摸起來很不舒服」,那份不舒服是東西交給你的,還是在你這邊會合出來的?二十位健康人;量的是不愉快評分,疼痛只到趨勢;「接收端」指整個感受的身體,不指認是皮膚、脊髓還是腦。回到四道門:還想查哪一道? →科學怎麼說Lindstedt (2011)Lindstedt, Johansson, Martinsen, Kosek, Fransson & Ingvar (2011) ↗ · 交錯的溫與涼比任一單獨溫度更不愉快(只用不愉快評分)研究怎麼做:受試者內、順序隨機並平衡(受試者與實驗者對順序盲);對照是同一表面的單獨溫、單獨涼與 31°C 中性基線;評分在進掃描儀前於儀器外進行;另有 fMRI結果:同一塊小腿皮膚、各桿溫度經紅外線量過相同:41°C 與 18°C 交錯的柵欄比單獨 18°C(z = −2.5,p = 0.01)和單獨 41°C(z = −3.6,p < 0.001)更不愉快;疼痛強度的總體檢定只到趨勢(χ²(2) = 5.8,p = 0.051)。白話溫的桿子單摸只是溫,涼的單摸只是涼;溫涼交錯排在一起摸,才覺得不舒服。桿子一根都沒換。樣本:20 位健康右利手志願者(10 男 10 女);另 1 位因對輕微冷刺激有明顯疼痛反應而排除。讀到:全文。20 位健康人、一個地點、一次實驗;刺激在小腿,溫度對每個人固定,而這個錯覺的強度個體差異很大。本步驟只靠不愉快評分:疼痛強度的總體檢定只到趨勢,事後比較是作者「依事先的強烈預期」才做的,所以不能說柵欄一定「痛」;文字裡沒有各條件的平均值,也沒有算出多少人回報灼燒感。評分在儀器外、進掃描儀前做;受試者分得出條件,只有順序是盲的。交錯的排列本身是另一個物理刺激——這一點要說清楚:研究量到的是對組合的反應,不是對任一部分的反應的總和;審查寫的是「這份不愉快不是任何單一溫度自己帶來的」,沒有單獨排列的對照條件。周邊 C 纖維與脊髓都可能參與,所以「接收端」指整個感受的身體,不能指認是皮膚、脊髓還是丘腦;丘腦活動是相關,不是介入。不等於神經病變痛,作者自己也不這樣說。佛法怎麼說MN 148 六六經MN 148 六六經(對應雜阿含 304) ↗ · 早期經典,歸於佛陀身識依身與觸而生;三者會合是觸;觸是受的條件(mn148:8.7)。白話要有身體、有碰到的東西、再有那一下感覺,三樣碰在一起才算「摸到」;舒服難受在後面。Body consciousness arises dependent on the body and touches. The meeting of the three is contact. Contact is a requirement for feeling.我不服:交錯排列本身就是另一種刺激。對,論文也這樣說:量到的是對組合的反應,不是各部分的加總。這正是這一頁要的:不愉快不是任何一個溫度自己帶來的。問這一步
Lindstedt, Johansson, Martinsen, Kosek, Fransson & Ingvar (2011) ↗ · 交錯的溫與涼比任一單獨溫度更不愉快(只用不愉快評分)研究怎麼做:受試者內、順序隨機並平衡(受試者與實驗者對順序盲);對照是同一表面的單獨溫、單獨涼與 31°C 中性基線;評分在進掃描儀前於儀器外進行;另有 fMRI結果:同一塊小腿皮膚、各桿溫度經紅外線量過相同:41°C 與 18°C 交錯的柵欄比單獨 18°C(z = −2.5,p = 0.01)和單獨 41°C(z = −3.6,p < 0.001)更不愉快;疼痛強度的總體檢定只到趨勢(χ²(2) = 5.8,p = 0.051)。白話溫的桿子單摸只是溫,涼的單摸只是涼;溫涼交錯排在一起摸,才覺得不舒服。桿子一根都沒換。樣本:20 位健康右利手志願者(10 男 10 女);另 1 位因對輕微冷刺激有明顯疼痛反應而排除。讀到:全文。20 位健康人、一個地點、一次實驗;刺激在小腿,溫度對每個人固定,而這個錯覺的強度個體差異很大。本步驟只靠不愉快評分:疼痛強度的總體檢定只到趨勢,事後比較是作者「依事先的強烈預期」才做的,所以不能說柵欄一定「痛」;文字裡沒有各條件的平均值,也沒有算出多少人回報灼燒感。評分在儀器外、進掃描儀前做;受試者分得出條件,只有順序是盲的。交錯的排列本身是另一個物理刺激——這一點要說清楚:研究量到的是對組合的反應,不是對任一部分的反應的總和;審查寫的是「這份不愉快不是任何單一溫度自己帶來的」,沒有單獨排列的對照條件。周邊 C 纖維與脊髓都可能參與,所以「接收端」指整個感受的身體,不能指認是皮膚、脊髓還是丘腦;丘腦活動是相關,不是介入。不等於神經病變痛,作者自己也不這樣說。
MN 148 六六經(對應雜阿含 304) ↗ · 早期經典,歸於佛陀身識依身與觸而生;三者會合是觸;觸是受的條件(mn148:8.7)。白話要有身體、有碰到的東西、再有那一下感覺,三樣碰在一起才算「摸到」;舒服難受在後面。Body consciousness arises dependent on the body and touches. The meeting of the three is contact. Contact is a requirement for feel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