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選角度
客觀的光譜,還不夠決定嗎?
這一步的答案
光譜是條件,不是顏色;三類感光細胞的相對敏感度與後續處理才給出「紅」。
這一步已記住;回門廳可從這裡繼續。
證據、原文與反對意見
證據在哪?
National Eye Institute (NIH), How the eyes work (2022) 讀到:全文
發現官方說明用的也是「轉換」與「處理」:眼睛不是把物體搬進來,是把光轉成訊號,再由大腦處理成所見。
白話官方的說明:眼睛把光變成訊號送進腦,腦再把訊號做成你看到的畫面;這是解說,不是研究。
設計官方科普頁;光經角膜、瞳孔、水晶體到視網膜;感光細胞把光轉成電訊號;訊號經視神經到大腦,大腦把訊號轉成所見的影像
限制科普頁,不是原始研究;本站不把它當腦內小人看銀幕的證據,也不從「大腦處理」推出外界不存在。
為什麼這樣推?
進入眼睛的是一段光譜(照明 × 表面反射)。眼睛裡三類感光細胞各對一段波長相對敏感,它們不是三個直接輸出「紅/綠/藍」的按鈕;大腦比較這些訊號,才有你經驗到的顏色。
所以同一段光譜交給不同的接收系統,結果不同;下一站的實驗正是改變接收系統,看能分辨的顏色怎麼變。
我不服
「那儀器也能量出紅。」 已回答(在這條路的範圍內)
儀器量的是光譜,再用人訂的規則換算成「紅」的標籤;規則本身就是接收條件之一。
不同意不是被判定什麼;「未解決」表示本站還沒有證據或論證可以回答它。
物理條件客觀可量;主張只是它不等於完整的主觀色覺。本站不說可見光以外的宇宙「全是電磁波」,也不借量子物理加戲。
討論會提及這一步的解答。可先寫草稿;公開發言時再建立免費帳戶。
選讀有完整的返回路徑;不必走另一整道門。
這是門一的先前版本(六道門、十九站),保留原文與討論。前往新版門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