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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袋菩薩因緣實驗室 CONVERGENCE LAB我們的立場

選讀 · 你的疑問 這一頁回答一個反駁;走完回到「本站的看法」。

那母親的命、強暴、胎兒異常呢?

這是最難的一頁,而且本站要先說:經文沒有處理這些情境的段落。它給的只有兩樣:起點怎麼講,意圖算數。怎麼在這些情境裡做決定,經文交給做決定的人。

關鍵:經文給的只有起點和意圖;這些情境它沒寫,本站不替它補。

原文 律藏 比丘波羅夷 3 · pli-tv-bu-vb-pj3:5.17.1–5.19.12打開這一段
一位女子請比丘幫她墮胎,比丘幫了,胎兒死:波羅夷(逐出僧團,與殺人同條)。另一案,母親死、胎兒沒死:不是波羅夷,是重罪。又一案,比丘只說「那就壓它」,她照做而墮:波羅夷。
“Venerable, please help me have an abortion.” “Alright,” he said, and he helped her have an abortion. The child died. … “You have committed an offense entailing expulsion.” … The mother died, but the child did not die. … “There’s no offense entailing expulsion, but there’s a serious offense.” … “Well then, crush it,” he said. She crushed it and had an abortion. … “You have committed an offense entailing expulsion.”

白話判例按意圖和結果分級:胎兒死就是殺人那一條;母親死、胎兒沒死,條文不同。從頭到尾沒有一案問「懷孕幾週」。

早期律典;判例段,記佛陀的裁決 在 SuttaCentral 核對 ↗

↩ 回到本站的看法

本站不給醫療建議。這一頁標為未解決,而且會一直是。

深入(選讀)

為什麼會這樣?

律藏判例裡有一點可以看:分級的軸是意圖。比丘要的是胎兒死,結果死的是母親,判法就不同Pj 3:5.18。這告訴我們經文看的是「你對誰起了什麼意圖」,不是結果的清單。

但從這一點推到「母命危急時可以」或「不可以」,都是本站替經文說話。本站不說。

我不服
  • 「那佛教在這種時候根本幫不上忙。」 未解決

    經文幫的是另一件事:不管你怎麼決定,意圖是你的,做了之後人還能變(鹽塊經)。它不替你決定,也不事後替你定罪。

不同意不是被判定什麼;「未解決」表示本站還沒有證據或論證可以回答它。

這跟我無關

可以。換一個你放不下的問題,或先離開:其他入口 · 離開。沒有人會因為離開被判定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