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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袋菩薩因緣實驗室 CONVERGENCE LAB我們的立場

別人的問法也能改我的回憶?

同一段車禍影片,只換問句裡的一個動詞;一週後再問有沒有看到碎玻璃。兩個實驗分開列。

關鍵:問句供給的資訊,和原始記憶整合成了一個「記憶」。

↓ 下一步

Loftus & Palmer 1974,兩個實驗分開列(Table 1、Table 2 的數字)。

實驗一:45 人,七段影片——平均速度估計(mph)

  1. 撞毀 smashed40.5
  2. 相撞 collided39.3
  3. 碰撞 bumped38.1
  4. 撞到 hit34.0
  5. 碰到 contacted31.8

實驗二:150 人,一段影片——一週後說「看到碎玻璃」的人數(每組 50 人;影片裡沒有碎玻璃)

  1. 撞毀 smashed16/50
  2. 撞到 hit7/50
  3. 沒被問速度(對照)6/50

實驗二裡「撞毀」組的速度估計是 10.46 mph、「撞到」組 8.00 mph(不同影片,不與實驗一混用)。作者的解釋:問句供給的外來資訊與原始記憶整合成一個「記憶」。

學生樣本、1974 年;作者沒有排除「回應偏誤」的貢獻。

深入(選讀)

證據在哪?
  • Loftus & Palmer (1974) 讀到:全文

    發現實驗一:撞毀 40.5、相撞 39.3、碰撞 38.1、撞到 34.0、碰到 31.8 mph(Table 1)。實驗二:碎玻璃「有」撞毀 16/50、撞到 7/50、對照 6/50(Table 2);作者提出外來資訊與原始記憶整合成一個「記憶」。

    白話同一段車禍影片,問句用「撞毀」比用「碰到」,估的車速高了 8.7 英里;一週後更多人說看到不存在的碎玻璃。

    設計實驗一 45 位學生、七段影片;實驗二 150 位學生、一段影片,每組 50 人;同一影片,問句動詞不同;實驗二一週後追問碎玻璃

    限制學生樣本、1974 年;作者同時討論「回應偏誤」與「記憶表徵改變」兩種解釋,實驗二支持後者,但不排除前者的貢獻。

    原文 doi:10.1016/S0022-5371(74)80011-3 ↗

完整證據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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