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不得是願望不能作保;愛別離是珍愛的人事物無法永遠在場。
這兩項可以同時出現,卻不是一句『你太執著』就能替當事人說完。
若愛的人改變了,哪一句最接近你的立場?
願意付代價,是你的選擇;不能因此把代價叫作不存在。佛法繼續問:真正在乎的那件事,是否一定要靠不可能失去的保證?
關鍵:願意承受,和要求永不失去,是兩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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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換一個你放不下的問題,或先離開:其他入口 · 離開。沒有人會因為離開被判定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