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都不想要,也是一種「要」嗎?
初轉法輪把苦的生起說成渴愛,分三種。你先猜第三種是什麼。
「我什麼都不想要了,消失算了。」這句話裡,可能還有「要」嗎?
答案:經文的三種渴愛:欲愛(要舒服的)、有愛(要自己一直在)、無有愛(要什麼都別再有)。一句「消失算了」可以是累了、想休息、想逃一種難受;也可能帶著對「沒有」的要。哪一種,只有說的人看得到。放下長得不一樣:同一個要淡下去。
關鍵:經文列三種「要」;第三種是要「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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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種渴愛是經文的分類,不是對任何人的診斷。如果「消失算了」對你不是比喻:這一頁不是判斷,你的難受值得被照顧,也值得找人說。
深入(選讀)
為什麼?
經文說這個渴愛「到哪裡就在哪裡樂著」:它不挑對象,到手一個換一個。這和飯後的那一題是同一個形狀。
第二種最隱密:要自己一直在。門五查過「一直在」靠不靠得住;這裡只指出,要它一直在,也是一種要。
看原文與研究
It’s the craving that leads to future lives, mixed up with relishing and greed, taking pleasure there wherever it alights. That is, craving for sensual pleasures, craving for continued existence, and craving for nonexistence.
苦的生起(集聖諦):導致未來生的渴愛,伴隨喜與貪,到哪裡就在哪裡樂著;也就是欲愛、有愛、無有愛三種。
白話苦從「還要」來:要舒服的、要自己一直在,連「什麼都不要再有」也是一種要。
早期經典,歸於佛陀(初轉法輪) SN 56.11 轉法輪經 · sn56.11:4.4–4.5(對應雜阿含 379) · 原文 ↗